系友會相關辦法
(1)系友會獎助學金辦法 (2)傑出系友選拔暨表揚辦法
系友會獎助學金辦法
一、宗旨:為獎助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在校成績優異或 家境清寒之學生,特設立本獎助學金。 二、獎勵對象:凡具有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大學部在校 生身分者。 三、經費來源:系友捐贈。 四、申請條件: (具下列條件之一者,但如具二項(含)以上者,優先考慮。) (一)學業成績優異者。 (二)參加全校、全國或國際性學術競賽,獲得獎項者。 (三)家庭經濟狀況不佳,或家庭突遇重大事故,急需外界援助者。 五、申請辦法:每年4月1日公告後即開始受理,該學期進行審查與領獎。 六、獎助金額與得獎人數:每學年2名,獎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陸仟元。 七、獎學金期程:100學年度至105學年度 八、審查委員:敦請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系務會議全體教師代表審查並決 議之。 九、本辦法經系友會常務理事會議通過後,並送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系務 會議備案後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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傑出系友選拔暨表揚辦法
第一條 為選拔本校傑出系友,表揚其卓越成就及貢獻,特訂定本辦法。 第二條 表揚類別及候選人資格:凡本校畢(肄)業系友,足為楷模並具備下列 條件之一者: 一、學術類:從事學術研究、創造發明,有卓越貢獻者。 二、服務類:熱心公益,造福人群,對國家社會有傑出之表現或貢獻 者。 三、行政類:任職公私立各級機關之行政人員,有特殊優良績效者。 四、特殊貢獻類:行誼、聲望、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獲政府(或國際 組織)頒贈獎章表揚,或對本系系務或校譽有重大貢獻者。 第三條 表揚名額:每年以博、碩、學班各一名為原則,無適當人選則從缺。 第四條 申請方式:每年5月20日前,備妥候選人簡歷及推薦表(如附表一至 三)。 第五條 遴選方式: 一、傑出系友遴選委員會由系主任1名、系上教師1名、系友會會長及系 友會代表3名組成之。系主任為主任委員,系學會會長得應邀列 席。 二、傑出系友推薦案之遴選,須有遴選委員會三分之二(含)以上委員出 席始得開會,二分之一(含)以上出席委員同意始能決議。 三、遴選委員會得邀請推薦人或相關單位人員列席說明或提供資料。 四、遴選委員會議於每年5月底或6月初召開。 第六條 頒獎與表揚: 一、傑出系友由系主任於系上公開場合表揚,並頒發傑出系友當選證 書。 二、系友傑出事蹟刊登於本系網頁及系刊。 三、安排傑出系友於學生集會之適當場合,傳承其成功之心路歷程,以 為後進學子之楷模。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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